東營市東營區勝興路68號房產5年使用權
圍觀數:186 我要報名轉讓底價: 7.65萬元/年 | |
項目編號:SWZC241034H | 保證金: 1萬元 |
保證金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 |
轉讓方: 山東省財欣行政事業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掛牌起止日期:2025-01-17至2025-01-23 | 競價開始時間:2025-01-17 08:00:00 | 連續報價開始時間:2025-01-24 10:00:00 |
數量: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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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基本信息
項目編號 | SWZC241034H | 監測編號 | GR2025SD1000308 |
標的名稱 | 東營市東營區勝興路68號房產5年使用權 | 轉讓底價 | 7.65萬元/年 |
掛牌日期 | 2025-01-17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1-23 |
資產評估及備案情況 | |||
中介機構 | 山東卓德土地房地產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評估基準日 | 2024-06-21 |
評估結果(萬元) | 7.8 | 備案單位 | 山東省財欣資產運營有限公司 |
地址 | 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勝興路68號辦公樓一層 | 出租面積 | 232 |
出租用途 | 商業辦公 | 出租期限 | 5 |
免租期限 | 無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期租金自《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通過山東產權交易中心進行結算;之后每期租金在上一租期屆滿前一個月內,匯入出租方指定賬戶。 |
詳細信息 |
1、標的房屋整體承租,不可分項承租,不準改變房屋結構。 2、標的房屋為坐落于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勝興路68號辦公樓一層,面積合計約為232㎡。 3、轉讓方將該處資產以現狀出租,意向方應提前自行踏勘現場,參與競價即視為已充分了解全部相關問題,并同意自行解決相關問題使資產具備使用條件。 4、意向承租方摘牌后需自行負責水、電、氣、暖的改造、開通及使用等工作。 5、標的房屋租賃期為5年。 6、標的房屋租賃合同執行期內如遇有政府規劃、政策變化和出租方需要收回統一運營時,出租方提前一個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應無條件搬離。 7、其他重大事項詳見魯卓估20240622-1號《估價報告》。 |
交易條件
掛牌開始日期 | 2025-01-17 |
掛牌公告期 | 5 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價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期租金自《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通過山東產權交易中心進行結算;之后每期租金在上一租期屆滿前一個月內,匯入出租方指定賬戶。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是(放棄或不涉及)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房屋整體承租,不可分項承租,不準改變房屋結構。 2、標的房屋為坐落于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勝興路68號辦公樓一層,面積合計約為232㎡。 3、轉讓方將該處資產以現狀出租,意向方應提前自行踏勘現場,參與競價即視為已充分了解全部相關問題,并同意自行解決相關問題使資產具備使用條件。 4、意向承租方摘牌后需自行負責水、電、氣、暖的改造、開通及使用等工作。 5、標的房屋租賃期為5年。 6、標的房屋租賃合同執行期內如遇有政府規劃、政策變化和出租方需要收回統一運營時,出租方提前一個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應無條件搬離。 7、其他重大事項詳見魯卓估20240622-1號《估價報告》。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系統自動生成的《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的所有內容。 1.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標的房屋以承租方的名義開展經營活動,經營過程中的相關證照由承租人自行申請,一切違法、違規經營導致的責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2.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房屋租賃合同》,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向出租方交納1萬元的房屋租賃保證金,匯入出租方指定賬戶。保證金不計利息,租期內如承租方存在違約行為,經出租方或上級主管部門警告而沒有在規定期限內整改的,出租方有權沒收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無條件收回標的房屋且不承擔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債務及法律責任。租期屆滿,經驗收出租標的房屋所有設備設施齊全,承租方沒有單方違約,則無息全額退回保證金;如出租標的房屋設備設施有損失,則承租方應照價賠償。 3.意向承租方須承諾,逾期未支付租金的,視為違約行為,出租方有權沒收承租方的履約保證金并解除租賃合同,不承擔承租方造成的損失、債務及法律責任。 4.意向承租方須承諾,租賃期間,負責租賃房屋的日常管理,承擔所發生的水、電、氣、暖、網絡、通訊、物業等所有運行維護費用。 5.意向承租方須承諾,租賃期間,提出書面申請經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裝修時不得改動破壞房屋結構,并需符合政策規定,裝修相關審批手續由承租方自行辦理,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6.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合法經營,確保承租標的房屋的安全完整,經營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違約責任、損害賠償等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7.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標的房屋不得用于產生濃煙、噪音、煙塵異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險品等具有安全隱患的項目。 8.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房屋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時,承租方投入的裝修、裝潢部分歸出租方所有和使用,承租方將租賃房屋及裝修裝潢圖紙及竣工驗收資料在合同終止后5日內,無償交還出租方。 9.意向承租方在掛牌公告期間,已對標的房屋進行了全面了解,一經遞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資產出租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與認可出租標的狀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承租標的房屋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成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標的房屋為由退還出租標的,否則視為違約。 10.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進行受讓登記前已進行現場踏勘,對轉讓標的進行了全面了解,并簽署《現場踏勘確認書》(詳見附件),《現場踏勘確認書》將作為報名時的必要文件。 11.出租期限5年,租金每3年遞增5%,無裝修改造期。 12.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根據山東產權交易中心《國有企業租賃業務收費標準》文件中的收費比例交納服務費。 |
處置方案 | |
組織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交易機構審核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承租方須為依法設立的法人組織、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承租。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是否允許網上報名 | 允許 |
保證金交納規則 |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1萬元。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保證事項 | 受讓方應按約定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并按規定交納交易費用。 |
出租方基本情況
出租方名稱 | 山東省財欣行政事業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濟南市歷下區解放東路25-6號山東財欣大廈 | ||
法定代表人 | 劉杰 | 注冊資本 | 10億元 |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
內部決策情況 | 總經理辦公會決議 | 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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