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17套公有住房10年使用權
圍觀數:247 我有意向轉讓底價: 9.243714萬元/年 | |
項目編號:SWZC250054 | 保證金: 1.5萬元 |
保證金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 |
轉讓方: 山東省財欣行政事業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掛牌起止日期:2025-01-20至2025-01-24 |
數量:10年 |
點擊此處查看報名操作指引,點擊此處查看 《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
標的基本信息
項目編號 | SWZC250054 | 監測編號 | GR2025SD1000367 |
標的名稱 | 濟南市17套公有住房10年使用權 | 轉讓底價 | 9.243714萬元/年 |
掛牌日期 | 2025-01-20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1-24 |
資產評估及備案情況 | |||
中介機構 | 山東卓德土地房地產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評估基準日 | 2025-01-05 |
評估結果(萬元) | 9.243714 | 備案單位 | 山東省財欣資產運營有限公司 |
地址 | 山東省濟南市 | 出租面積 | 1057.31平方米 |
出租用途 | 僅作為住宅使用 | 出租期限 | 10年 |
免租期限 | 6個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首期租金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后期租金每6個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支付,通過山東產權交易中心進行結算;之后每期租金在上一租期屆滿前一個月內,匯入出租方指定賬戶。 |
詳細信息 |
1、標的房屋整體承租,不可分項承租,不準改變房屋主體結構。 2、標的房屋零星分布于濟南市內,總面積1057.31平方米,共計17套住房。 3、標的房屋大部分存在配套設施不全、管道老化、墻皮脫落、漏水等問題,需進行維修后方能投入使用。 4、標的房屋租賃期為10年,免租期6個月,租金每三年遞增3%。 5、按現狀出租,出租方不投入任何改造費用,改造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6、標的房屋租賃合同執行期內如遇有政府規劃、政策變化和出租方需要收回統一運營時,出租方提前一個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應無條件搬離。因拆遷所產生的補償/賠償等歸出租方所有,若有文件規定的按相關文件執行,租金據實結算。 7、其他重大事項詳見魯卓德評報字[2025]第0114-1號《資產評估報告》。 |
交易條件
掛牌開始日期 | 2025-01-20 |
掛牌公告期 | 5 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延牌規則 | 如果公告期結束時,征集到的意向受讓方少于等于(0)個意向受讓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最多延長(2)個周期 |
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價款支付要求:首期租金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后期租金每6個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支付,通過山東產權交易中心進行結算;之后每期租金在上一租期屆滿前一個月內,匯入出租方指定賬戶。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是(放棄或不涉及)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房屋整體承租,不可分項承租,不準改變房屋主體結構。 2、標的房屋零星分布于濟南市內,總面積1057.31平方米,共計17套住房。 3、標的房屋大部分存在配套設施不全、管道老化、墻皮脫落、漏水等問題,需進行維修后方能投入使用。 4、標的房屋租賃期為10年,免租期6個月,租金每三年遞增3%。 5、按現狀出租,出租方不投入任何改造費用,改造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6、標的房屋租賃合同執行期內如遇有政府規劃、政策變化和出租方需要收回統一運營時,出租方提前一個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應無條件搬離。因拆遷所產生的補償/賠償等歸出租方所有,若有文件規定的按相關文件執行,租金據實結算。 7、其他重大事項詳見魯卓德評報字[2025]第0114-1號《資產評估報告》。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系統自動生成的《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的所有內容。 1.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標的房屋以承租方的名義開展經營活動,經營過程中的相關證照由承租人自行申請,一切違法、違規經營導致的責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2.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房屋租賃合同》,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向出租方交納1個月租金(1個月租金按最終成交價格/12計算)的房屋租賃保證金,匯入出租方指定賬戶。保證金不計利息,租期內如承租方存在違約行為,經出租方或上級主管部門警告而沒有在規定期限內整改的,出租方有權沒收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無條件收回標的房屋且不承擔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債務及法律責任。租期屆滿,經驗收出租標的房屋所有設備設施齊全,承租方沒有單方違約,則無息全額退回保證金;如出租標的房屋設備設施有損失,則承租方應照價賠償。 3.意向承租方須承諾,逾期未支付租金的,視為違約行為,出租方有權沒收承租方的履約保證金并解除租賃合同,不承擔承租方造成的損失、債務及法律責任。 4.意向承租方須承諾,租賃期間,負責租賃房屋的日常管理,承擔所發生的水、電、氣、暖、網絡、通訊、物業等所有運行維護費用。 5.意向承租方須承諾,租賃期間,提出書面申請經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裝修時不得改動破壞房屋結構,并需符合政策規定,裝修相關審批手續由承租方自行辦理,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6.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合法經營,確保承租標的房屋的安全完整,經營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違約責任、損害賠償等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7.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標的房屋僅用于住宅使用,不得用于產生濃煙、噪音、煙塵異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險品等具有安全隱患的項目。 8.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房屋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時,承租方投入的裝修、裝潢部分歸出租方所有和使用,承租方將租賃房屋及裝修裝潢圖紙及竣工驗收資料在合同終止后5日內,無償交還出租方。 9.意向承租方在掛牌公告期間,已對標的房屋進行了全面了解,一經遞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資產出租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與認可出租標的狀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承租標的房屋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成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標的房屋為由退還出租標的,否則視為違約。 10.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進行受讓登記前已進行現場踏勘,對轉讓標的進行了全面了解,并簽署《現場踏勘確認書》(詳見附件),《現場踏勘確認書》將作為報名時的必要文件。 11.出租期限10年,免除裝修改造期6個月租金,租金每3年遞增3%。 12意向承租方競拍成功后放棄承租,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 13競拍成功后將對承租方進行資格審查,若承租方為失信人,公司將不與其簽訂租賃合同,且不予退還交易保證金。 14.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根據山東產權交易中心《國有企業租賃業務收費標準》文件中的收費比例交納服務費。 |
處置方案 | |
組織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交易機構審核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承租。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是否允許網上報名 | 允許 |
保證金交納規則 |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1.5萬元。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保證事項 | 受讓方應按約定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并按規定交納交易費用。 |
出租方基本情況
出租方名稱 | 山東省財欣行政事業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濟南市歷下區解放東路25-6號山東財欣大廈 | ||
法定代表人 | 劉杰 | 注冊資本 | 10億元 |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
內部決策情況 | 總經理辦公會決議 | 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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