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第一醫科大學泰安天外村校區龍潭路69-2號房屋三年使用權
圍觀數:379 我要購買轉讓底價: 15.33萬元 | |
項目編號:SWZC250068 | 保證金: 1萬元 |
保證金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 |
轉讓方: 山東第一醫科大學(山東省醫學科學院) | 掛牌起止日期:2025-01-23至2025-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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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基本信息
項目編號 | SWZC250068 | 監測編號 | GR2025SD1000380 |
標的名稱 | 山東第一醫科大學泰安天外村校區龍潭路69-2號房屋三年使用權 | 轉讓底價 | 15.33萬元 |
掛牌日期 | 2025-01-23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2-05 |
資產評估及備案情況 | |||
中介機構 | 山東東岳聯合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評估基準日 | 2025-01-06 |
評估結果(萬元) | 15.3153 | 備案單位 | |
地址 | 山東省泰安市龍潭路山東第一醫科大學泰安天外村校區龍潭路69-2號 | 出租面積 | 68.9平方米 |
出租用途 | 標的房屋的經營范圍限餐飲經營不得超范圍經營。 | 出租期限 | 3年 |
免租期限 | 租金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詳細信息 |
1、山東第一醫科大學泰安天外村校區龍潭路69-2號房屋三年使用權項目所有權人為山東第一醫科大學,位于泰安天外村校區龍潭路69-2號,共1層,混合結構,建筑面積68.9平方米,水、電設施齊全。 2、標的整體出租,標的房屋交由承租方管理使用。出租期限為3年,合同期滿后,同等條件下,原承租人可優先獲得租賃權。 3、標的房屋的經營范圍限餐飲經營不得超范圍經營。 4、允許裝修,承租方需提供裝修方案并經學校批準,裝修不損壞原有消防設施,并符合該房屋用途的消防安全要求。 5、該標的以3年租金價格掛牌,如最終成交價高于掛牌價,3年租金按照最終成交價執行,成交價格為含稅價格。首年租金于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至山東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 6、遇國家政策有重大調整的,從其規定;如遇因統一規劃調整造成本項目變更,在正式合同簽署前,出租方、承租方互不承擔責任。標的租賃合同執行期內,如遇有政府規劃、政策變化和產權單位需要房產土地處置時,承租方應無條件搬離。 其他重大事項詳見山東東岳聯合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東岳評報字【2025】第003號”《資產評估報告》。 |
交易條件
掛牌開始日期 | 2025-01-23 |
掛牌公告期 | 5 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延牌規則 | 如果公告期結束時,征集到的意向受讓方少于等于(0)個意向受讓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最多延長(2)個周期 |
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價款支付要求:每年租金均按照(成交價格/3)支付,其中首年租金應于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支付至山東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其后每期的支付日期在合同里另行約定。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是(放棄或不涉及)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山東第一醫科大學泰安天外村校區龍潭路69-2號房屋三年使用權項目所有權人為山東第一醫科大學,位于泰安天外村校區龍潭路69-2號,共1層,混合結構,建筑面積68.9平方米,水、電設施齊全。 2、標的整體出租,標的房屋交由承租方管理使用。出租期限為3年,合同期滿后,同等條件下,原承租人可優先獲得租賃權。 3、標的房屋的經營范圍限餐飲經營不得超范圍經營。 4、允許裝修,承租方需提供裝修方案并經學校批準,裝修不損壞原有消防設施,并符合該房屋用途的消防安全要求。 5、該標的以3年租金價格掛牌,如最終成交價高于掛牌價,3年租金按照最終成交價執行,成交價格為含稅價格。首年租金于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至山東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 6、遇國家政策有重大調整的,從其規定;如遇因統一規劃調整造成本項目變更,在正式合同簽署前,出租方、承租方互不承擔責任。標的租賃合同執行期內,如遇有政府規劃、政策變化和產權單位需要房產土地處置時,承租方應無條件搬離。 7、其他重大事項詳見山東東岳聯合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東岳評報字【2025】第003號”《資產評估報告》。 8、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承租人須在掛牌期間向山東產權交易中心遞交受讓申請,并按規定繳納保證金。若形成競價,全程參與該項目競價活動,按《企業國有產權交易優先購買權行使操作規則》中的即時行權方式行使優先購買權,上述程序作為承租人參與該項目行使優先購買權同等條件的程序條件。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系統自動生成的《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的所有內容。 1、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全權負責運營期間房屋財產安全。 2、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使用人和用途。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設施損壞的,承租方應立即修復和經濟賠償。 3、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承租期內,承租方嚴禁從事違法活動,接受公安、消防、衛生、食品安全等部門的驗收與檢查,并承擔全部安全和經濟責任。 4、意向承租方須承諾,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解除情況下,承租方將建筑物及其他設施按當時現狀移交給出租方,不得破壞或拆除當時的建筑、裝修等設備設施。承租方須保證房產正常使用,依附于房產的裝修財物所有權歸出租方所有,出租方無需向承租方支付任何費用。如提前解除合同,需至少提前半年通知出讓方,并按照合同約定一次性支付相關違約費用。 5、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了全面了解,一經遞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資產出租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與認可出租標的狀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承租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成為最終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標的為由退還承租標的,否則將視為違約;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發的風險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6、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在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次日起7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房屋租賃合同》,其中首年租金應于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支付至山東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 7、意向承租方須承諾,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7個工作日內向出租方交納房屋租賃履約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1萬元,匯入出租方指定賬戶保證金不計利息,租期內如承租方存在違約行為,經出租方或上級主管部門警告而沒有在規定期限內整改的,出租方有權沒收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無條件收回標的房屋且不承擔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債務及法律責任。租期屆滿,經驗收出租標的房屋所有設備設施齊全,承租方沒有單方違約,則無總全額退回保證金;如出租標的房屋設備設施有損失,則承租方應照價賠償。 8.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根據山東產權交易中心《國有企業租賃業務收費標準》文件中的收費比例交納服務費。 |
處置方案 | |
組織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交易機構審核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意向受讓方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境內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是否允許網上報名 | 允許 |
保證金交納規則 |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1萬元。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保證事項 | 受讓方應按約定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并按規定交納交易費用。 |
出租方基本情況
出租方名稱 | 山東第一醫科大學(山東省醫學科學院) |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濟南市槐蔭區 | ||
法定代表人 | 劉思金 | 注冊資本 | 265673萬元 | |
企業類型 | 其他 | |||
內部決策情況 | 其他類型 | 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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