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通遼市扎魯特旗魯北鎮工業園區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圍觀數:355 我要購買轉讓底價: 1,450萬元 | |
項目編號:SWZC241270H | 保證金: 200萬元 |
保證金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 |
轉讓方: 青島華拓科技有限公司 | 掛牌起止日期:2025-01-15至2025-01-21 |
網上報名請點擊我要購買 。
點擊此處查看報名操作指引,點擊此處查看 《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
標的基本信息
項目編號 | SWZC241270H | 監測編號 | GR2024SD1002896-2 |
標的名稱 | 內蒙古通遼市扎魯特旗魯北鎮工業園區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 轉讓底價 | 1,450萬元 |
掛牌日期 | 2025-01-15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1-21 |
資產評估及備案情況 | |||
中介機構 | 北京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 評估基準日 | 2024-02-29 |
評估結果(萬元) | 1,608.85 | 備案單位 | 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權)具體信息 | |||
土地證號 | 蒙(2020)扎魯特旗不動產權第0018218號 | 土地類型 | 工業用地 |
地址 | 扎魯特旗魯北鎮工業園區 | ||
土地面積 | 45754.75 | 用途 | |
使用年限(年) | 50 | 已用年限(年) | |
詳細信息 |
1、標的狀態為閑置。 2、標的整體轉讓,不予拆分。 3、標的資產位于內蒙古通遼市扎魯特旗魯北鎮工業園區的工業房地產,土地面積 45,754.75 平方米。 4、建筑物為位于通遼市扎魯特旗魯北鎮工業園區的3棟房屋,包括車間、辦公樓及宿舍樓,總建筑面積11,950.51平方米。其中: (1)車間,鋼結構,共1層,建筑面積10,020.48平方米,2011/8/31建成。車間外立面為彩鋼板,塑鋼玻璃窗,室內地面為水泥地,H型鋼立柱,頂棚為保溫隔熱彩鋼板,水電設施未接通。目前地面有裂紋,部分鋁合金窗破損,墻面脫落。閑置狀態; (2)辦公樓,鋼混結構,共3層,建筑面積835.42平方米,2011/8/31建成。入戶鋼化玻璃門,瓷磚地面,墻面刷白,普通照明, 普通木門,公共衛生間簡易潔具。目前一層部分房間地面沉降,墻面有裂紋,部分墻面脫落。閑置狀態; (3)宿舍,鋼混結構,共3層,建筑面積1094.61平方米,2011/8/31建成。入戶鋼化玻璃門,瓷磚地面,墻面刷白,普通照明, 普通木門,公共衛生間及公共淋浴室簡易潔具。目前一層部分房間地面沉降,墻面有裂紋,部分墻面脫落,潔具破損。閑置狀態; 5、地上房屋建筑物2013年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時廠房等已經建成。由于報建程序不完善,地上房屋未能完成竣工驗收手續,后續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手續困難。 6、地上房屋建成以來一直閑置未利用,土地及房屋不存在租賃權抵押權、地役權等他項權利。 7、本次轉讓標的的轉讓底價不含增值稅,受讓方需按相應稅率承擔對應的稅款;如若受讓方需要開具發票,轉讓方在收到受讓方全部交易價款后開具稅率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專用發票。 8、本次掛牌雖包含地上建(構)筑物的價值,但是不意味著改變其可能存在的違章建筑的屬性,相應的法律后果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9、若因受讓方不具備條件等原因,導致不能辦理過戶、不能使用(利用)等情形,受讓方須自行承擔所有權無法轉移等風險。能否辦理不動產權證書,以相關職能部門的審查結果為準。 10、受讓方應當充分了解原產權人在標的物成交之前,需向相關部門繳納或支付的歷史欠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土地占用費、土地出讓金、土地閑置費等)。 |
交易條件
掛牌開始日期 | 2025-01-15 |
掛牌公告期 | 5 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是 (放棄或不涉及)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本項目信息公告期間,即為現場踏勘及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現場踏勘須遵守《現場踏勘管理要求》(自行下載查閱),意向受讓方在向產權交易機構遞交受讓申請的同時須提交轉讓方與意向受讓方蓋章或簽字確認的《現場踏勘確認書》(自行下載查閱),意向受讓方須嚴格遵守標的所在地現場踏勘有關規定。踏勘報名時間:項目公告期間工作日的(9:30-11:30,14:00-16:00)。各意向受讓方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由轉讓方組織,按照轉讓方安排的時間、地點、順序進行踏勘,其它時間轉讓方不予接待且不再另 行組織。現場踏勘預約聯系人:【王長鵬】,聯系電話:【18661682699】。 2、公告所標示不動產面積均為參考面積,一切以房產管理部門實地丈量為準。標的資產的外觀、結構、數量、質量以移交時的現狀為準,轉讓方不保證標的資產的品質。轉讓標的網站公告內標的描述信息及評估報告僅供參考,不作為轉讓方對標的數量、和質量的任何擔保,也不作為標的現狀的法律依據和標的移交的憑據,由此產生的問題也不影響成交結果及成交價格。交割后涉及的一切與權屬變更相關的手續均由受讓方負責。意向受讓方應當到現場對標的物現狀進行充分了解,資產移交時均以現場實物資產現狀為準。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即表明意向受讓方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最終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資產質量方面的瑕疵等為由退還標的物或拒付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 3、如因非轉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轉讓方將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作為補償: (1)進入競價程序,如所有競買人均無應價的; (2)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技術規范書》及其他相關文書的; (3)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技術規范書》等協議前,受讓方提供的資質、業績等文件不符合要求的; (4)簽訂上述合同等文書后受讓方未在規定時間內全額付清全部交易價款、交易服務費及履約、安全拆除保證金的; (5)付清全部交易價款等款項后未按約定時限到現場與轉讓方進行實物交接的; (6)在現場實物交接過程中無上述合同中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重大情形發生,不按時與轉讓方辦理交接手續的; (7)相關法律法規及山東產權交易中心產權交易規則中規定的違約其他情況。 4、地上房屋建筑物2013年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時廠房等已經建成。由于報建程序不完善,地上房屋未能完成竣工驗收手續,后續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手續困難。 5、地上房屋建成以來一直閑置未利用,土地及房屋不存在租賃權抵押權、地役權等他項權利。 6、本次轉讓標的的轉讓底價不含增值稅,受讓方需按相應稅率承擔對應的稅款;如若受讓方需要開具發票,轉讓方在收到受讓方全部交易價款后開具稅率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專用發票。 7、本次掛牌雖包含地上建(構)筑物的價值,但是不意味著改變其可能存在的違章建筑的屬性,相應的法律后果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8、若因受讓方不具備條件等原因,導致不能辦理過戶、不能使用(利用)等情形,受讓方須自行承擔所有權無法轉移等風險。能否辦理不動產權證書,以相關職能部門的審查結果為準。 9、受讓方應當充分了解原產權人在標的物成交之前,需向相關部門繳納或支付的歷史欠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土地占用費、土地出讓金、土地閑置費等)。 10、其他重大事項詳見中企華評報字(2024)第1685號《資產評估報告》。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系統自動生成的《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的所有內容。 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了現場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資產轉讓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與認可轉讓標的狀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受讓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成為最終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為由退還轉讓標的,否則將視為違約;非因轉讓方原因所引發的風險因素,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被產權中心確定為受讓方的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逾期不簽訂,轉讓方有權向受讓方主張違約責任。 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本項目《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和基礎服務費一次性劃入產權中心指定的銀行賬戶。 4、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出具《產權交易憑證》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憑相關交易證明和受讓方主體資格證明赴轉讓方指定地點辦理交接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受讓方應支付由此產生的費用,并承擔本標的物可能發生的損毀、滅失等后果。 5、本次轉讓標的轉讓方負責提供辦理產權過戶的相關資料,以及協助受讓方辦理權屬變更手續。受讓方須自行辦理房產、土地權屬變更手續,辦理標的權屬變更過戶涉及的相關稅費均由交易雙方按國家規定分別承擔。 6、標的交付前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電、暖、氣、物業費等)、標的毀損滅失等一切風險由轉讓方承擔,標的交付后產生的全部稅費及一切風險由最終受讓方承擔。 6、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產權中心自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根據轉讓方關于劃轉轉讓價款的書面通知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7、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本次轉讓為按標的現狀交接,受讓方同意按照標的資產現有狀況接收標的;如公告明細與標的實物現狀不一致的,以現場實物為準;受讓方不得就由此產生的損失和風險向轉讓方及產權中心提出任何索賠或其他主張,一切后果和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
處置方案 | |
組織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是否允許網上報名 | 允許 |
保證金交納規則 |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200萬元。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保證事項 | 受讓方應按約定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并按規定交納交易費用。 |
轉讓方基本情況
轉讓方名稱 | 青島華拓科技有限公司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瑞昌路168號13、14、15層 | ||
法定代表人 | 解巍 | 注冊資本 | 10000萬元人民幣 |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
內部決策情況 | 總經理辦公會決議 | 聯系方式 |
業務咨詢
咨詢01
咨詢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