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海化氯堿樹脂有限公司擬處置317項報廢資產
圍觀數:945 我要報名轉讓底價: 31萬元 | |
項目編號:SWZC250425 | 保證金: 4.5萬元 |
保證金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 |
轉讓方: 山東海化氯堿樹脂有限公司 | 掛牌起止日期:2025-05-09至2025-05-15 | 競價開始時間:2025-05-09 08:00:00 | 連續報價開始時間:2025-05-16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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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基本信息
項目編號 | SWZC250425 | 監測編號 | GR2025SD1000890 |
標的名稱 | 山東海化氯堿樹脂有限公司擬處置317項報廢資產 | 轉讓底價 | 31萬元 |
掛牌日期 | 2025-05-09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5-15 |
資產評估及備案情況 | |||
中介機構 | 山東正源和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評估基準日 | 2025-01-31 |
評估結果(萬元) | 30.4285 | 備案單位 | 山東海化集團有限公司 |
機械設備具體信息 | |||
設備現狀 | 報廢 | ||
規格型號 | 生產廠家 | ||
計量單位 | 數量 | ||
購置日期 | -- | 成新率 | |
設備存放地 | 山東海化氯堿樹脂有限公司廠內 | ||
詳細信息 |
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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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掛牌開始日期 | 2025-05-09 |
掛牌公告期 | 5 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延牌規則 | 如果公告期結束時,征集到的意向受讓方少于等于(0)個意向受讓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最多延長(1)個周期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是 (放棄或不涉及)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本批資產處置中涉及資本化日期2008年12月31日之前的設備,轉讓方開具3%增值稅普通發票,2009年1月1日之后的設備,轉讓方開具13%增值稅專用發票,實際執行過程中按照兩者所占百分比區分,兩種發票具體情況以轉讓方財務部門所開發票金額為準。意向受讓方自行考慮并承擔兩種發票金額的差異造成損益。 2.標的資產以移交時的現狀為準,轉讓方提供的賬面數據僅供參考,資產數量以轉讓方現場交割時明細為準,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質量保證責任。 3.轉讓標的整體受讓,不予拆分。 4.評估報告中轉讓標的掛牌價為含稅價。 5.其他事項詳見魯正信評報字(2025)第0060號資產評估報告。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系統自動生成的《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的所有內容。 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產權交易憑證》出具后60工作日內,完成轉讓標的的拆除、清運工作,如因受讓方未按規定運輸完畢標的,帶來的一切保管責任及法律風險均由受讓方承擔。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受讓資產后須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置,中標后自身或聘請的拆除施工單位須具有機電工程施工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質。若達不到資質要求,保證金不予退還。 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掛牌期限內必須參加現場踏勘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現場勘驗需攜帶營業執照、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法人授權書,以自行鑒定為準,若未進行現場踏勘,將視為受讓方違約,《現場踏勘確認書》(詳見附件)將作為報名時的必要文件。 4.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處置完資產后,必須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現場必須出讓方驗收合格方可離廠。 5.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產權中心確定受讓方的次日起1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成交價款在《資產交易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匯入山東產權賬戶,承擔自簽訂《資產交易合同》之日起標的資產的保管、安全管理等責任并承擔標的資產的拆除運輸過程的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6.意向受讓方須承諾,進入廠區人員及有關作業需遵守轉讓方相關規章制度,執行有關的安全標準,承擔處置過程中的風險、處置費用,若處置過程中給轉讓方及第三方造成損失,需承擔賠償責任。拆除方進入廠區作業前須與轉讓方簽訂《HSE安全管理協議》。 7.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簽署《資產交易合同》后,本項目保證金4.5萬元轉為履約保證金,項目拆除完成后憑轉讓方確認的申請書退還至受讓方指定賬戶。 8.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列入國家明令淘汰設備目錄的機電設備及特種設備處置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淘汰設備和特種設備需依法去功能化,不得整體出廠。 9.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承擔標的資產運輸過程中的相關費用和安全環保責任。 10.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并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且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項目公告和相關文件資料所披露的內容及相關交易約定,并依據該內容以其獨立判斷自愿承擔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風險。 轉讓標的以現場實物為準交付給受讓方,且轉讓標的明細以轉讓方現場交割明細為準,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的現狀及資產質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為由反悔或向轉讓方提出質疑或要求補償。 |
處置方案 | |
組織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境內企業法人。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受讓。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是否允許網上報名 | 允許 |
保證金交納規則 |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4.5萬元。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保證事項 | 受讓方應按約定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并按規定交納交易費用。 |
轉讓方基本情況
轉讓方名稱 | 山東海化氯堿樹脂有限公司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山東省濰坊市濱海區大家洼街道氯堿路02777號 | ||
法定代表人 | 趙玉華 | 注冊資本 | 壹億伍仟玖佰叁拾貳萬叁仟零肆拾柒元陸角玖分 |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
內部決策情況 | 其他類型 | 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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