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昌樂309國道與寶昌路交叉口西500米路北西屋七間、加氣站設備一套及地上附屬物
圍觀數:157 我要報名轉讓底價: 67.919萬元 | |
項目編號:SSZC250009H | 保證金: 7萬元 |
保證金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 |
委托方: 昌樂縣人民法院 | 掛牌起止日期:2025-03-14至2025-03-28 | 競價開始時間:2025-03-14 08:00:00 | 連續報價開始時間:2025-03-31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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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基本信息
項目編號 | SSZC250009H | 監測編號 | |
標的名稱 | 位于昌樂309國道與寶昌路交叉口西500米路北西屋七間、加氣站設備一套及地上附屬物 | 轉讓底價 | 67.919萬元 |
掛牌日期 | 2025-03-14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3-28 |
資產評估及備案情況 | |||
中介機構 | 山東恒正土地房地產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評估基準日 | 2024-12-10 |
評估結果(萬元) | 94.33215 | 備案單位 | |
其它資產具體信息 | |||
詳細信息 |
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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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掛牌開始日期 | 2025-03-14 |
掛牌公告期 | 11 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價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掛牌結果通知單》出具后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剩余的全部交易價款和交易費用支付至山東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否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資產為位于昌樂309國道與寶昌路交叉口西500米路北西屋七間、加氣站設備一套及地上附屬物。具體情況如下: (1)房屋為西屋七間,無證房產,建筑面積為232.60平方米,磚混結構。 (2)LNG/L-CNG加氣站設備一套、立式LNG低溫儲罐。 (3)地上附屬物。 標的整體受讓,不予拆分。詳見魯恒正資評報字[2024]第CL-10-12號《資產評估報告》。 2、標的以現狀進行處置,其外觀、結構、固定裝修及內在質量以移交時的現狀為準。對資產的尺寸數量、面積體積、外觀形態、質量瑕疵、使用性能、規格型號、價值等所作出的說明及相關資料均是參考性說明,不構成對標的物任何擔保,也不作為標的現狀的法律依據和標的移交的憑據。移交后如產生法律問題,由受讓方自行處理和負擔。房地產的實際面積以過戶時登記機關確定為準。委托方及本中心對房屋外觀、質量問題、結構調整、固定裝修損壞、房地產面積差異等不作擔保,由受讓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如有房屋結構與發證時發生改變的,由受讓方自行到相關職能部門了解能否辦理過戶手續;須修復的相關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3、本次處置標的可能還存在尚未發現和注明其他的瑕疵,標的資料中的文字、圖片僅供意向受讓方參考,不表明委托方及本中心對標的資產真實性、價值、品質、有無缺陷等所作擔保。委托方及本中心不承擔本標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保證,由受讓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由此產生的問題也不影響成交結果及成交價格。 4、標的資產可能存在抵押、查封等權利受限的情形,具體以在相關部門登記的資產權屬狀態為準,受讓方須自行查詢。解除抵押、查封手續需要一定時間,標的相關權證原件無法取得或存在擔保物權的,辦理標的權屬變更登記時需辦理登報注銷手續或注銷他項權證,辦理權屬變更登記的時間會延長。 5、標的物以實物現狀為準,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并到相應職能部門了解咨詢;未查看標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狀的確認,責任自負。競買人自行查詢對標的是否具備過戶資質,自行承擔標的可能存在的無法進行權屬過戶的風險和由此導致的任何損失。 6、聯系人:劉經理, 聯系電話:19853163318。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系統自動生成的《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的所有內容。 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了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資產轉讓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與認可轉讓標的狀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受讓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成為最終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為由退還轉讓標的,否則將視為違約;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發的風險因素,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行承擔標的可能存在的無法進行權屬過戶的風險和由此導致的任何損失。標的以現狀進行轉讓和交割,標的存在糾紛或需要恢復原狀,由受讓方自行解決。涉及違法、違章部分,由受讓方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行政法規的處理。 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行辦理標的轉讓登記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受讓方應支付由此產生的費用,并承擔本標的物可能發生的損毀、滅失等后果。標的過戶程序、能否辦理過戶手續及辦理過戶手續的時間等事宜,請受讓方自行咨詢確認。項目成交后,委托方僅出具確認成交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并送達相關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因標的物現狀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遲辦理過戶手續及辦理二次過戶造成的費用增加的后果自負。 4、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標的轉讓登記過程中應交納或補交的有關稅費承擔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相應主體承擔,可能存在的物業費、水、電等欠費及其他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稅、費等有關問題由受讓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了解確認。 5、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標的競得之日起標的發生的價值變動、滅失風險、損失及費用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6、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意向受讓方應于掛牌截止日3個工作日之前向山東產權交易中心提交合法有效的證明,資格經法院確認后才能參與競買。未經法院確認的,無法行使優先購買權。 7、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意向受讓方須在掛牌期間向山東產權交易中心遞交受讓申請,并按規定交納保證金。若形成競價,全程參與該項目競價活動,并按競價系統設置行使優先購買權,上述程序作為優先購買權人參與該項目行使優先購買權的程序條件,未履行上述程序,不滿足同等條件。 8、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按要求交納保證金,保證金不計利息。項目成交后,受讓方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其他競買人的保證金無息退回。受讓方未遵守上述承諾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費用或放棄受讓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報價周期內若無競買人響應底價,則項目不成交,所有競買人交納的保證金無息退回。 9、意向受讓方須承諾,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和其他費用后,同意山東產權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劃款申請文書后,將相關款項劃轉至委托方指定賬戶。 10、本項目由最終受讓方承擔交易費用,交易費用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交易額200萬元以下的,按5%;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3%;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2%;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部分,按1%;1億元以上的部分,按0.5%(注:“以下”包含本數在內,“以上”不包含本數。)。 |
處置方案 | |
組織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該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受讓。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是否允許網上報名 | 允許 |
保證金交納規則 |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7萬元。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保證事項 | 受讓方應按約定與委托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并按規定交納交易費用。 |
聯系方式
交易機構聯系人 | 王女士 | 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 0531-81272777 |
交易機構聯系傳真 | 交易機構聯系郵箱 | peym@sdcqjy.com | |
看貨聯系人 | 劉經理 | 看貨聯系電話 | 19853163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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