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萊區南王街道金沙江路7號帆艇制造基地1號廠房5年使用權
圍觀數:481 我有意向轉讓底價: 64萬元/年 | |
項目編號:SWZC25028501H1 | 保證金: 10萬元 |
保證金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 |
轉讓方: 蓬萊閣文化旅游集團有限公司 | 掛牌起止日期:2025-06-16至2025-06-20 |
數量: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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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基本信息
項目編號 | SWZC25028501H1 | 監測編號 | GR2025SD1001292 |
標的名稱 | 蓬萊區南王街道金沙江路7號帆艇制造基地1號廠房5年使用權 | 轉讓底價 | 64萬元/年 |
掛牌日期 | 2025-06-16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6-20 |
資產評估及備案情況 | |||
中介機構 | 評估基準日 | -- | |
評估結果(萬元) | 56.25 | 備案單位 | |
地址 | 出租面積 | ||
出租用途 | 出租期限 | ||
免租期限 | 租金支付方式 | ||
詳細信息 |
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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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掛牌開始日期 | 2025-06-16 |
掛牌公告期 | 5 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價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1年租金自《租賃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通過山東產權交易中心進行結算;往后每年年租金在上一個年度租期屆滿前一個月內,直接匯入出租方指定賬戶。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是(放棄或不涉及)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本項目標的權利人均為蓬萊閣文化旅游集團有限公司,由蓬萊閣文化旅游集團有限公司與承租方簽署《租賃交易合同》。 2.本項目土地信息:坐落于蓬萊區南王街道金沙江路7號,宗地面積29263㎡,用途為工業用地,權利類型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3.本項目房產為2個標的掛牌。標的1:蓬萊區南王街道金沙江路7號帆艇制造基地1號廠房5年使用權【1號廠房面積4262m2】;標的2蓬萊區南王街道金沙江路7號帆艇制造基地辦公樓+2號廠房+3號廠房5年使用權【2號廠房面積4262m2;3號廠房面積3545m2;辦公樓面積(共5層,3054m2)】,該區域交通便捷,基礎設施配套齊全,可用于工業生產加工、倉儲、辦公等。 4.意向承租方應在掛牌期限內自行參加現場踏勘,并簽署《現場踏勘確認書》,《現場踏勘確認書》將作為報名時的必要文件。 5.本項目標的出租期限5年。 6.標的1以首年租金73萬元掛牌,標的2以首年租金187萬掛牌,如最終成交價格高于掛牌價,每年租金為最終成交價格。 7.項目聯系人:鄭延景15864061293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系統自動生成的《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的所有內容。 1.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進行了全面了解,一經遞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資產出租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與認可出租標的狀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承租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成為最終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標的為由退還出租標的,否則視為違約。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發的風險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2.意向承租方須承諾,自被確定為承租方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署《租賃交易合同》,并在《租賃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首期租金和交易服務費一次性支付至山東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以到賬為準)。由山東產權交易中心負責將首期租金支付給出租方,后續租金直接匯入出租方指定賬戶。 3.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同意山東產權交易中心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10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4.意向承租方須承諾,自簽訂《租賃交易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向出租方交納合同期租金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標的1保證金10萬,標的2保證金20萬),保證金直接匯入出租方指定賬戶。保證金不計利息,租期內如承租方存在違約行為,經出租方或上級主管部門警告而沒有在規定期限內整改的,出租方有權沒收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并無條件收回標的且不承擔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債務及法律責任。租期屆滿,經出租方驗收出租標的完好、所有設備設施齊全,承租方沒有單方違約,則無息全額退回保證金。如出租標的設備設施有損失,則承租方應照價賠償。出租方收到上述保證金后向承租人開具相應金額的收據。 5.意向承租方須承諾,租賃期間若對租賃房屋進行再裝修,需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但不得增建、改建、擴建,不得破壞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一切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需自行到標的所在地住建委辦理裝修改造開工手續。按照規定辦理施工、安監、消防等行政審批手續,并接受行政機關監督和管理。承租方對承租房屋的裝飾裝修工程應當完全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的裝修規范。房屋正式投入使用前,裝修方案需通過消防驗收,并將裝修裝潢圖紙和竣工驗收資料一并交出租方。 6.意向承租方須承諾,逾期未支付租金、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用途,進行裝修改造或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等,均屬違約行為,租期內如存在違約行為,沒有在出租方規定期限內整改的,出租方有權沒收承租方交納的房屋租賃保證金并解除《租賃交易合同》收回出租標的,且不負責承租方造成的損失、債務及法律責任。承租方違反約定使用或裝修房屋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需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按造成的實際損失計算。 7.意向承租方須承諾,自行負責租賃期間租賃房屋的日常維護管理,保護各項設施、設備免遭損壞,承擔物業、消防、維修及水電暖、網絡、有線電視、通訊等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8.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承擔本項目及相關配套設施設備、環境衛生、綠化養護等物業管理工作。 9.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應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不得損害出租人權益、聲譽和社會公共利益。 10.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轉租或分租給第三方。 11.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應嚴格遵守租賃合同中的各項約定,包括但不限于按時支付租金、合理使用租賃物、維護租賃物的良好狀態等。 12.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出租方對房屋的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承擔維修責任,其他專有部分或者共有部分設施設備、管道線路的維修及保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13.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如遇政府征收、政府拆遷、土地儲備、集體經濟組織自主騰退、責令配套公建移交等情形,承租方無條件配合騰退。 14.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根據山東產權交易中心《國有企業租賃業務收費標準》文件中的收費比例交納服務費。 |
處置方案 | |
組織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交易機構審核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承租。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是否允許網上報名 | 允許 |
保證金交納規則 |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10萬元。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保證事項 | 受讓方應按約定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并按規定交納交易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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