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WEI P30 Pro 手機一部
圍觀數(shù):159 我要報名轉讓底價: 0.0412萬元 | |
項目編號:SSZC250092H | 保證金: 0.005萬元 |
保證金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 |
委托方: 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 | 掛牌起止日期:2025-07-03至2025-07-11 | 競價開始時間:2025-07-03 08:00:00 | 連續(xù)報價開始時間:2025-07-14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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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基本信息
項目編號 | SSZC250092H | 監(jiān)測編號 | |
標的名稱 | HUAWEI P30 Pro 手機一部 | 轉讓底價 | 0.0412萬元 |
掛牌日期 | 2025-07-03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7-11 |
資產(chǎn)評估及備案情況 | |||
中介機構 | 評估基準日 | -- | |
評估結果(萬元) | 備案單位 | ||
電子設備具體信息 | |||
詳細信息 |
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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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掛牌開始日期 | 2025-07-03 |
掛牌公告期 | 7 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價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掛牌結果通知單》出具后5個工作日內(nèi),一次性將剩余的全部交易價款和交易費用支付至山東產(chǎn)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 |
優(yōu)先權人是否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 | 是 (放棄或不涉及)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nèi)容 | 1、標的物為涉訴資產(chǎn),標的物:HUAWEI P30 Pro 手機一部。手機型號:HUAWEI P30 Pro,是否能進入桌面:能,內(nèi)存大小:8G+128G,屏幕是否破損、劃痕及顯示是否正常:無劃痕破損、顯示正常,手機背板及邊框是否有劃痕磕碰:無,新舊程度:8成新。 2、本標的物以現(xiàn)狀進行處置,委托方及本中心不承擔標的物任何瑕疵保證責任,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查看標的物現(xiàn)狀,未查看標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xiàn)狀的確認。 3、標的物僅為手機,沒有充電器、耳機等配件,充電后可以正常開機啟動,手機賬號暫未退出,對標的物提供的說明及相關資料均是對標的作出的參考性說明,其外觀、質量、能否使用等問題以移交時的現(xiàn)狀為準。 4、對上述標的物權屬有異議者,請于發(fā)布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與委托方聯(lián)系。本次處置涉上述標的物的當事人、優(yōu)先購買權人等無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滿五日視為已經(jīng)通知。 5、對標的物所作的文字說明和提供的資料,僅供競買人參考,不構成對標的物的任何擔保,請競買人在競買前必須仔細審查標的物實際情況,可能存在標的披露品牌型號、出廠日期、新舊程度與實際不符的情況,或存在合同、發(fā)票、憑證等法律文件不全的情形,請競買人務必實地看樣考察,了解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并判斷項目風險及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重要提示;競買人慎重決定競買行為,競買人決定參與競買的,視為對標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標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其他未盡事宜,詳情請咨詢:17667619978,委托方聯(lián)系電話:0532-83098247。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資產(chǎn)受讓須知與承諾》的所有內(nèi)容。 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資產(chǎn)進行了全面了解,一經(jīng)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資產(chǎn)轉讓的所有內(nèi)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與認可轉讓標的狀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nèi)容,并自行承擔受讓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成為最終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為由退還轉讓標的,否則將視為違約;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發(fā)的風險因素,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交易過程中涉及的有關稅、費依法各自承擔,可能存在的包裝、運輸?shù)绕渌M用,均由受讓方承擔。稅、費等有關問題由受讓方自行向主管部門了解確認。 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成交后受讓方按照委托方要求憑相關交易證明和身份證明赴指定地點辦理標的物交接手續(xù),逾期不辦理的,受讓方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費用,并承擔本標的物可能發(fā)生的損毀、滅失等后果。 4、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按照標的現(xiàn)狀進行交割;如公告及評估報告內(nèi)容與標的實物現(xiàn)狀不一致的,以交割時現(xiàn)場實物為準,受讓方不得就由此產(chǎn)生的損失和風險向委托方及產(chǎn)權中心提出任何索賠或其他主張。 5、意向受讓方須承諾,交接標的過程中,涉及需要委托方強制執(zhí)行或相關方協(xié)助執(zhí)行的,由受讓方自行向委托方提出申請及處理。 6、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按要求交納保證金,保證金不計利息。項目成交后,受讓方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其他競買人的保證金無息退回。受讓方未遵守上述承諾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費用或放棄受讓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報價周期內(nèi)若無競買人響應底價,則項目不成交,所有競買人交納的保證金無息退回。 7、意向受讓方須承諾,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和其他費用后,同意山東產(chǎn)權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劃款申請文書后,將相關款項劃轉至委托方指定賬戶。 |
處置方案 | |
組織交易方式 | 動態(tài)報價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其他經(jīng)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受讓。 |
是否允許聯(lián)合受讓 | 否 |
是否允許網(wǎng)上報名 | 允許 |
保證金交納規(guī)則 |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0.005萬元。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保證事項 | 受讓方應按約定與委托方簽署《資產(chǎn)交易合同》,并按規(guī)定交納交易費用。 |
委托方基本情況
委托方名稱 | 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 | |||
委托方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 | ||
法定代表人 | -- | 注冊資本 | -- | |
企業(yè)類型 | 其他 | |||
內(nèi)部決策情況 | 其他類型 | 聯(lián)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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