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式紀念幣、紀念鈔、紀念郵票等資產--某公司所屬濟南區域資產包
圍觀數:406 我有意向轉讓底價: 0.9864萬元 | |
項目編號:SWZC250354H102 | 保證金: 0.3萬元 |
保證金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 |
轉讓方: 某公司 | 掛牌起止日期:2025-07-07至2025-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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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基本信息
項目編號 | SWZC250354H102 | 監測編號 | |
標的名稱 | 各式紀念幣、紀念鈔、紀念郵票等資產--某公司所屬濟南區域資產包 | 轉讓底價 | 0.9864萬元 |
掛牌日期 | 2025-07-07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8-01 |
資產評估及備案情況 | |||
中介機構 | 鼎合佳業(濟南)資產評估事務所(普通合伙) | 評估基準日 | 2024-10-24 |
評估結果(萬元) | 1.096 | 備案單位 | |
其它資產具體信息 | |||
詳細信息 |
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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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掛牌開始日期 | 2025-07-07 |
掛牌公告期 | 20 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延牌規則 | 如果公告期結束時,征集到的意向受讓方少于等于(0)個意向受讓方,按照(10)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最多延長(2)個周期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是 (放棄或不涉及)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本資產包含六宗子標的,每個子標的可單獨受讓。(詳見附件明細表) 2、該批資產現存于山東省濟南市,買受人須前往濟南市存儲現場取貨,本標的資產一經受讓概不接受退換。 3、標的無發票、無憑證,非全新,部分標的存在污損、外包裝缺失情況,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規格型號、生產廠家、購置日期、新舊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實際交付時的現狀為準。 4、本次處置資產按其現場展示現狀進行轉讓和交接,轉讓方、產權機構及資產評估機構不對標的真偽、品質、質量或因標的物存在缺陷等引發的一切風險負責,資產狀況以實際交付為準。請各意向受讓方了解標的實際情況,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并判斷項目風險及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 5、競買人可以申請實地看樣,競買人決定參與競買的,視為對標的資產完全了解,并接受標的資產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成交后受讓方悔拍的,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6、交易過程中,若意向受讓方發生故意提供虛假材料、無故不推進交易、放棄受讓或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等違約行為,山東產權交易中心有權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山東產權交易中心產權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的規定,采取扣除保證金、主張相應的賠償責任等處理辦法。 7、資產交割后,由轉受雙方簽署《資產交接確認單》。資產移交后,資產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及法律糾紛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8、標的展示:看樣地點位于山東省濟南市。展示時間為掛牌之日起第5個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標的資產聯系人:張雨 電話:17685885885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系統自動生成的《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的所有內容。 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了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資產轉讓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與認可轉讓標的狀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受讓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成為最終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為由退還轉讓標的,否則將視為違約;非因轉讓方原因所引發的風險因素,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該項目進行現場踏勘確認資產,以避免經濟糾紛。意向受讓方應在掛牌期限內簽署并提交《現場踏勘確認書》作為報名資格審核的前置文件,《現場踏勘確認書》須有轉讓方簽字確認方可生效,踏勘期間產生的費用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 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成交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自《資產交易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全部交易價款及基礎服務費支付至山東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 4、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交納完成交價款及交易費用后15個工作日內,于標的物所在地,完成標的資產的交割手續。超過交割期限仍未領取標的的,轉讓方不再承擔相應保管責任,受讓方應承擔標的毀損滅失的風險以及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標的交割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裝、運輸、保險、稅費和風險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
處置方案 | |
組織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 |
報價方式 | 多次正向 |
處置方案 | 每個標的都單獨征集意向受讓方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受讓。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是否允許網上報名 | 允許 |
保證金交納規則 |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0.3萬元。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保證事項 | 受讓方應按約定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并按規定交納交易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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