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8輛報廢車輛(其中包含160輛汽車和168輛三輪車、摩托車)
圍觀數:1269 我要報名轉讓底價: 45.249萬元 | |
項目編號:FMZC250001 | 保證金: 4萬元 |
保證金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 |
委托方: 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一大隊 | 掛牌起止日期:2025-01-13至2025-01-17 | 競價開始時間:2025-01-13 08:00:00 | 連續報價開始時間:2025-01-20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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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基本信息
項目編號 | FMZC250001 | 監測編號 | |
標的名稱 | 328輛報廢車輛(其中包含160輛汽車和168輛三輪車、摩托車) | 轉讓底價 | 45.249萬元 |
掛牌日期 | 2025-01-13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1-17 |
資產評估及備案情況 | |||
中介機構 | 德州華正安舊機動車鑒定評估有限公司 | 評估基準日 | 2024-12-23 |
評估結果(萬元) | 45.249 | 備案單位 | |
其它資產具體信息 | |||
詳細信息 |
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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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掛牌開始日期 | 2025-01-13 |
掛牌公告期 | 5 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價款支付要求:一次性付款 價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掛牌結果通知單》出具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剩余的全部交易價款和交易費用支付至山東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是 (放棄或不涉及)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資產為328輛報廢車輛(其中包含160輛汽車和168輛三輪車、摩托車)。標的整體受讓,不予拆分。 詳見德州華正安舊機動車鑒定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機動車鑒定評估意見書》、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一大隊機動車鑒定評估明細表、交警直屬一大隊三輪車摩托車鑒定評估明細表。 2、標的以實物現狀為準,委托方對標的所作出的說明及相關資料均是對標的所作的參考性說明,不作為委托方對標的真偽、使用范圍、使用限制等的任何擔保,也不作為標的現狀的法律依據和標的移交的憑據,由此產生的問題也不影響成交結果及成交價格。 3、特別提醒: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需具備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資質,無資質競拍的,扣除其項目保證金。競買人報名時需提交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資質認定證書(蓋公章),作為報名必要文件。 意向受讓方須自行了解遷入地車輛限購及指標管理政策,如成交后應依法依規并在轉讓方全程監督下辦理車輛報廢、拆解、注銷登記等工作,并出具車輛報廢證明手續,因受讓方原因不能辦理的由受讓方承擔一切損失與責任; 4、標的可能存在查封、抵押等權利受限的情形,具體以在相關部門登記的資產權屬狀態為準,受讓方須自行查詢。解除抵押、查封手續需要一定時間,標的相關權證原件無法取得或存在擔保物權的,辦理標的權屬變更登記時需辦理登報注銷手續或注銷他項權證,辦理權屬變更登記的時間會延長。 5、附件材料所列資產情況僅供參考,可能存在標的披露品牌型號、車輛類型、車身顏色等與實際不符的情況,或存在合同、發票、憑證等法律文件不全的情形,請競買人務必實地看樣考察,了解標的實際情況,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并判斷項目風險及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意向受讓方慎重決定競買行為,一旦作出競買決定,應承擔參與競買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6、本項目由最終受讓方承擔交易費用,交易費用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交易額200萬元以下的,按5%;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3%;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2%;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部分,按1%;1億元以上的部分,按0.5%(注:“以下”包含本數在內,“以上”不包含本數。) 7、標的查看聯系人:周警官 15863893210 高經理 19853163261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系統自動生成的《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的所有內容。 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進行了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轉讓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與認可轉讓標的狀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受讓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成為最終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為由退還轉讓標的,否則將視為違約;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發的風險因素,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行于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和交易費用、委托方收到全部交易價款后5個工作日內憑相關交易證明和身份證明赴指定地點辦理交接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受讓方應支付由此產生的費用,并承擔本標的物可能發生的損毀、滅失等后果。 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行辦理標的轉讓登記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受讓方應支付由此產生的費用,并承擔本標的物可能發生的損毀、滅失等后果。 4.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行到存放場地提取標的物,并自行負擔轉移、托運等一切費用。 5.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標的交易、辦理交割、過戶登記手續所應交納或補交的一切稅、費、金,均由受讓方承擔,稅、費等有關問題由受讓方自行向相關部門了解確認。 6.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按要求交納保證金,保證金不計利息。項目成交后,受讓方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其他競買人的保證金無息退回。受讓方未遵守上述承諾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費用或放棄受讓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報價周期內若無競買人響應底價,則項目不成交,所有競買人交納的保證全無息退回。 7.意向受讓方須承諾,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和其他費用后,同意山東產權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劃款申請文書后,將相關款項劃轉至委托方指定賬戶。 |
處置方案 | |
組織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需具備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資質。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受讓。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是否允許網上報名 | 允許 |
保證金交納規則 |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4萬元。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保證事項 | 受讓方應按約定與委托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并按規定交納交易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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