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系統自動生成的《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的所有內容。
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了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資產轉讓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與認可轉讓標的狀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受讓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成為最終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為由退還轉讓標的,否則將視為違約;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發的風險因素,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行辦理標的過戶登記手續。標的過戶程序,請競買人自行向標的所在地不動產登記中心咨詢。拍賣成交后,委托方僅出具確認拍賣成交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并送達相關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拍賣物是否可以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由受讓方自行到相關部門查詢并處理。
3、標的物轉讓登記手續由買受人自行辦理,交易、交割和權屬變更過程中產生的稅、費、金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相應的主體承擔,具體費用請受讓方至相關單位查詢。標的所涉及的物業費、水、電等有關未清償受法律保護的債務及繳費義務不明確的一切關聯費用均由受讓方自行核實并承擔。
4、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行承擔標的可能存在的無法進行權屬過戶的風險和由此導致的任何損失。標的以現狀進行轉讓和交割,標的存在糾紛或需要恢復原狀,由受讓方自行解決。涉及違法、違章部分,由受讓方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行政法規的處理。
5、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按要求交納保證金,保證金不計利息。項目成交后,受讓方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其他競買人的保證金無息退回。受讓方未遵守上述承諾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費用或放棄受讓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報價周期內若無競買人響應底價,則項目不成交,所有競買人交納的保證金無息退回。
6、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標的競得之日起標的發生的價值變動、滅失風險、損失及費用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7、意向受讓方須承諾,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和其他費用后,同意山東產權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劃款申請文書后,將相關款項劃轉至委托方指定賬戶。 |